大家都知道運動可以增強體能,但問題是,到底要怎麼動才算的上是運動?可以利用下列三個條件才來檢視你是運動、亂動、還是白動。

(一)超負荷原則: 要能稱的上【運動】的動,就必須大於日常生活的活動量。換句話說,想增加柔軟度,要將肌肉拉得比平常長;想增加肌耐力,必須將肌肉的持續活動進行得比平常久。所以運動過後,由於肌肉做了比平常更大的伸展,會有微熱、微酸、以及出汗的感覺,所以日常生活的活動,例如做家事、上班走動、逛街......都不算運動。(包括懶喵上禮拜去箱子家裡騎單車,因為路途太平緩太舒適,也稱不上運動,只能算兜風。像下圖這位老兄,騎單車上武嶺就可稱為運動)
 

(二)特殊性原則: 發展身體特定部分的體能,就是必須針對身體某部分施以超負荷運動。例如:仰臥起坐可以鍛鍊腹肌,快走可以強化腿部肌肉。
 


(三)漸進性原則: 運動量要慢慢培養,不能增加太快或太慢,不管原本體能的好壞,當你準備開始運動時,一定先從較低的強度開始,否則無法得到運動的效果,反而容易使肌肉酸痛,或是造成運動傷害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符合上述三個原則,才能有效達成運動的目標。運動最忌「一日捕魚,三日曬網」,久久才大量運動一次,不如每兩三天做適度的運動。

按此參考各類運動熱量消耗表

資料來源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運動生理學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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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in2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